穿书不甘做炮灰我干翻主角团

第3章 挂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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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歌感觉脚不着地,身体晃晃悠悠的,心中疑惑,睁开眼睛一看,倒吸一口冷气。 她居然趴在一棵不知名的古树的枝丫上,关键是这棵古树很高,她趴的这根树枝离地也有三米多。 一定是混蛋毛球在报复她。 沈清歌怒了! “死毛球,你给我滚出来!” 一阵沉默。 一阵冷风吹过,树枝晃了晃,沈清歌吓得双手双脚抱紧了树枝。 地面上杂草丛生,远处传来野兽的嘶吼,她的小心脏颤了颤,忍无可忍。 “我数到三,再不出来,我拔光你的白毛,让你变成肉球!一,二……” “主人息怒。”书灵有气无力的声音传来。 “你还知道我是你的主人!你诚心的吧!赶紧把我弄下去,这次我就不和你计较,否则,哼哼……” “主人,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把你带出来已经耗光了我的灵力,我实在是有心无力,所以,你得自己想办法” 沈清歌猜到毛球能力有限,但没想到它这么菜。 这么高,掉下去还不得摔成肉饼,看着杂草里的荆棘,说不定还会毁容。 遇到个这么菜的毛球,沈清歌内牛满面。 别人穿越都会附带金手指,她穿越附带无能毛球一个。她遭受的社会的毒打还不够吗?穿个书都受欺负。 她望着远远的地面,这么高,她怎么下去。 一阵风吹过,像是承受不住她的重量,树枝嘎吱响了一下,沈清歌吓得“啊”的尖叫一声,出了一身冷汗。 她有点恐高啊,啊,啊…… “毛球,我画个圈圈诅咒你!” 书灵莫名打了个寒颤,喏喏道:“主人,其实原主是会武功的,说不定她的轻功也不错,要么你跳下去试试?” “你现在让我试,你是想要我的命吧!她才不会拿自己的小命试错。” 沈清歌正想威胁它两句想办法把自己弄下去,突然听到毛球高兴道:“主人,我感知到有重要人物在附近,你可以求救。” 形象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她这时候也来不及问什么重要人物了,更不顾及形象了,扯着嗓子大喊:“有人吗?救命啊……” 片刻后,一个风姿绰约的青衣身影从远处疾行而来。 她眼睛一亮,立刻大声道:“公子,救命!” 青衣身影来到树下,抬头向上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沈清歌:“……” 这画风不对呀!古代大侠不是最讲义气了吗?英雄救美,多好的桥段。 书灵:“……” 可能在他眼里主人不算美人。 沈清歌恼羞成怒:“闭上你的乌鸦嘴。” 书灵沉默如鸡。 “公子留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青年手里的剑往草丛中一挥,一条碧绿的蛇被斩成两段。 然后纵身一跃,抱着沈清歌缓缓的落到了地面。 沈清歌站稳,看到草丛里的断蛇,吓了一跳,原来如此。 心里莫名松了一口气,抬头,对上一张含笑的明亮的眼睛。 “姑娘……是怎么挂到树上的?” 沈清歌红了脸,呵呵两声,道:“意外,多谢公子搭救。” …… 沈清歌坐在火堆旁,烤着微凉的双手发呆。 公子递过来一个水囊,“清晨露重,姑娘喝口热水暖暖身子。” 沈清歌回过神来,接过水囊喝了一口,道:“多谢公子。” 温热的水暖了胃,她的身上也舒服多了。 缓缓吐了一口气,看向救了她的青年男子,再次郑重道:“谢谢公子。” 青年可能被沈清歌的态度愉悦了心情,开心的笑了起来,明亮的眼睛里像汪着一股清泉,清澈透明。 青年道:“在下林轩。” 林轩,她似乎在原著里并没有看到这个名字。 既然她没看到,书灵怎么说他是重要人物。 毛球是这本书的书灵不应该记错,难道是自己看书不仔细漏掉了。 她想问问毛球,偏偏这时候毛球玩失踪。 林轩望着她,充满兴味。 她抬起头,真诚道:“我是……沈清歌,多谢林公子相救。” 林轩沉吟道:“六派之一天涯阁的大小姐。” 沈清歌看着林轩,面露吃惊,她没想到他会知道一个小门派里的小透明。 青年似乎只是客气的询问一下,并没想让她回答,转回头盯着火堆。 两个人都不在说话,气氛沉默下来。 沈清歌想了想,不管怎样,公子救了她,救命之恩要报答。 她在玉镯空间摸来摸去,金银玉器——乃俗物,公子高洁之人,肯定看不上,古董花瓶——太沉重,公子不好携带。 书灵幽幽道:“明明是自己舍不得,还找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 沈清歌:“做人最重要的是看破不说破。” 书灵:“我是人吗?” 沈清歌:“……” 最终,她摸到了从渣爹暗格里顺出来的那瓶药,还是送这个实惠,说不定公子用得上。 能被渣爹藏得如此严密,应该不是普通的东西。 救命之恩,怎么也得表示表示。 于是,沈清歌果断的掏出瓷瓶,递给林轩,真诚道:“一点小东西,不成敬意,请公子收下。” 书灵眼睛瞪得溜圆,一声“主人不要啊……”卡在喉咙里,眼睁睁看着林轩疑惑的接过瓷瓶。 他居然打开瓷瓶,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书灵用毛爪捂住双眼。 它好想晕过去。 林轩顿了顿,片刻后抬起头,戏谑道:“沈姑娘认为在下需要这个。” 沈清歌诚恳道:“这东西我不需要,你们男人吗,总有用得着的时候。” 毕竟是渣爹珍藏的好东西! 总有用得着的时候…… 书灵再一次被沈清歌的豪言惊着了。 林轩古怪道:“既然是姑娘的一番好意,那在下就收下了。” 毕竟这壮阳丹有助于壮阳补肾。” 壮阳丹…… 书灵没晕过去,沈清歌先晕过去了。 不是她想得那样吧! 书灵摧毁了她的希望,“就是你想得那样,男人专属——壮阳补肾。” 沈清歌:“……” 也就是说,她给恩人的答谢礼是一瓶壮阳药…… 沈清歌继续装晕,心中暗骂:“妈蛋渣爹,一瓶壮阳药,你藏那么严密干嘛!” 书灵:“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沈清歌觉得很有道理,她认为这位林公子肯定也是这么想得,不然,明明知道她在装晕,却不闻不问。 她想,公子不尴尬,尴尬的就会是我。 于是,她缓缓的睁开了眼睛,一人一灵两道视线同时落到了林轩脸上。 “沈姑娘醒了,看来没有大碍。” 说完靠近火堆,把药丸倒在手心里,仔细欣赏咖色的小药丸,似乎并不觉得被一个女子送一瓶壮阳药有什么不对。 沈清歌沉默的转移了视线。 她忽然觉得,尴尬这种东西比的就是谁沉得住气,显然,这位林公子的心里很强大,她甘拜下风。 这关乎到一个闺阁女子的清誉,沈清歌认为,她必须找补回来,把这口锅给甩出去。 至于甩给谁,现成的接盘侠——渣爹,渣爹头顶绿油油,最喜欢当接盘侠,而且当的心甘情愿。 现在,为了自己的清誉,就让渣爹的头顶更绿一点吧! 她轻咳一声,假装没有听懂他刚刚说得话。 事实就是如此!她一个养在深闺的小姑娘,怎么可能认识什么壮阳丹这种东西。 原主都二十一岁了,在渣爹眼中,她只是为女主献祭的一个物件,不配像普通女子一样嫁人生子,让原主蹉跎到了二十一岁,成了古代的大龄剩女。 妈蛋! 想到这里,沈清歌又把渣爹在脑海里鞭笞了三百下。 她故作惊讶的睁大了眼睛,诚恳道:“我匆忙离家,偶然从我爹爹的藏宝阁里发现这个东西,能被我爹爹珍而重之的放在藏宝阁里,我猜一定是疗伤圣药之类的好东西,小女子无以为报,以此相赠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恩,看恩公的样子,这东西是不是有什么不妥?” 说完这番话,沈清歌暗暗的长出一口气,这口锅终于甩出去了。 她禁不住心中仰天大笑。 我真是个小机灵鬼,太特么机智了。 甩锅渣爹,这事做得多么的严谨,可以说滴水不漏,顺便将来与天涯阁断绝关系做了铺垫。 书灵:主人这卖瓜的本领堪称一流。 外祖父对不起了,天涯阁虽然是您老人家创下的基业,奈何落入了渣爹手里,我是保不住了。 沈清歌偏头去看林轩的反应,似乎看到林轩狭长的凤眼中一抹兴味的笑意一闪而过,她眨了眨眼,仔细去看,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好像刚刚只是她的错觉。 林轩把药粒重新倒进瓷瓶里,顿了片刻,耐人寻味般斟酌道:“我只是没想到堂堂天涯阁阁主居然也有如此……不可言说的痛。” 沈清歌内心连连点头,表面上却一片风平浪静。 对,就是这样,都是便宜爹的错,他一个堂堂阁主,居然偷藏小药丸,还被亲闺女给当成珍品顺走了,都是他的错! 林轩貌似惋惜的摇摇头,沉吟片刻终于问道:“姑娘在鬼节这样的日子里匆匆离家,是否有什么难言之隐。” 沈清歌立刻振奋了精神,她发挥演技的时刻终于到了。 她眉眼间浮现出一丝哀痛,沉默的低下了头,张了张嘴,又欲言又止的摇摇头,轻声道:“都是一些俗事,怪我自己,怨不得别人。” 沈清歌明白和陌生人交谈点到即止即可,半遮半掩比竹筒倒豆子更有效果,大家更相信自己臆想出来的东西。 往往他们越想越觉得自己所思所想接近事情的真相,否则,你真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们反而会怀疑你别有用心。 果然,林轩善解人意道:“原来如此,是在下唐突了。” 沈清歌松了口气,微微一笑道:“哪里,感谢公子救了我一命,冒昧问公子属于何门何派,可否告知,我到时候上门拜谢。” 林轩:“举手之劳,姑娘不必挂在心上。” 他摇了摇手里的瓷瓶,“姑娘已经答谢过了。” 沈清歌:“……” 哪壶不开提哪壶。 她坚信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呵呵”两声,道:“公子客气。” 沈清歌问书灵:“此人到底是何来头,我为啥在书里没有看到过他,他不会也是个炮灰的命,早早领盒饭了吧!” 书灵幽幽道:“某人曾说她看过原著,用不着我这样的菜灵。” 沈清歌没想到小毛球如此记仇,嘴角微挑讥讽道:“我看你是不知道吧!” 书灵傲娇的仰起头,“哼!你猜?” 沈清歌:“……” 一人一灵互相伤害完毕,沈清歌皱眉思索林轩在书中的身份。 书灵问道:“主人刚刚刻意提到自己匆匆离家,是想日后脱离天涯阁吗?” 沈清歌:“是。” 这次偷跑出来,她是绝对不会再回去了,她不是原主,她要和渣爹断得干干净净,要和天涯阁反目成仇,要让四门六派都知道他们是如何苛待嫡女的。 这样以来,他们就不能悄无声息的把她抓回去,献祭给女主。 事情闹得越大对她越有利,她活下来的机会也就越大。 沈清歌无比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天涯阁或许在原著里是小门小派,没什么存在感,但古代孝道压身,在渣爹眼里,她就是个没有存在感的小蚂蚁,他动动小指头就能捏死她。 她虽然有书灵这个“菜灵”金手指傍身,但……靠书灵不如靠自己。 虽然她不知道林轩的真实身份,但想和天涯阁闹翻,脱离渣爹的控制,他就是个很好的机会。 “毛球,咱们下一步去哪儿?” 书灵:“……” 主人,你离家出走的目的……你忘了? 沈清歌一拍脑袋,“被你气糊涂了,原主要回青云门。” 离家出走,无家可归,去青云门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她想起来,三年一次的功法交流会要在青云门举办,届时四门六派都会参加,渣爹和后妈已经带着女主赶赴青云门。 女主就是在这次功法交流会上邂逅男主,然后拜入玄宗门的。 “这里离青云门还有多远?” 书灵:“骑马一天的路程,做马车三天的路程。” 沈清歌看了看四周,啥都没有,书灵耗光了灵力,难不成她要靠十一路赶赴青云门? 沈清歌的视线落在了火堆旁的林轩身上。 …… 火光照耀下,少女的表情变幻莫测,不知道再想些什么? 林轩觉得很是有趣。 看这位天涯阁的大小姐的意思,是想和沈家一刀两断。 判出家门是需要勇气的,何况一个弱女子,到底有什么重大的隐情,把少女逼到了如斯的境地。 林轩目光闪烁,有趣,不枉他千里迢迢的参加这无趣的功法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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