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世发带着林英胜下了舞台到后台把脸上本来不多的妆容擦了一下。
“要不要去喝两杯?”黄世发笑着问道。
林英胜想了想“不了在这休息下,等下还要再唱呢!”
“好的,你在这里好好休息,我先去了”
黄世发走到吧台这边,“酒保,给林先生送杯酒过去,林先生以后消费记我账上!”
休息了约二十几分钟的时候,黄世发又过来了,说是舞厅在千呼万唤了,林英胜只好再次上台,唱了起来,而听歌也有人跟着林英胜唱起来、跳起来,气氛热烈。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一个身影踉踉跄跄的走上台上。
“嗯……你,你只会唱这首歌吗?”
林英胜的歌还没唱完呢,就被突然的冲到台上的这个人给吓了一大跳。
不过他转身看了一下之后,也是一愣。
窦朋?
这样的样子一看就是喝多了,林英胜这会的心态倒是好多了,也没动怒。
他微微的笑了笑,“这位先生,想听什么!”
“我不知……道她喜欢你什么,但我肯定知道你会唱摇滚,因为她喜欢摇滚,来一首摇滚吧。”
林英胜想了想,正要回答,这时候从下面又走了两个男人。
两个人上来之后先是林英胜道歉,“对不起,对不起!他喝多了!”
这俩个男的拉着这男人打算下去,不过这男人挣扎着就是不下去。
“不,我不下去,她喜欢你肯定喝摇滚,你给我唱!”
这男人伸手指着林英胜喊道,有些表情也激烈起来,迎着林英胜的目光怒吼:“唱啊。”
林英胜看看,又看看拉人的俩个男的,在看看窦朋,笑笑着道,“这位先生,分了就分了,摇滚,对吧?我这就唱!”
林英胜先是走到乐队那边,找乐队借了把吉他,随手弹了下,试了下音质,找了张凳子坐下,然后又把话筒调整了一下高度。
“既然客人有所求,那么,接下来一首《BJ,BJ》送给在座的诸位,希望你们都能喜欢。”
当我走在这里的每一条街道
我的心似乎从来都不能平静
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和电气之音
我似乎听到了它烛骨般的心跳
我在这里欢笑我在这里哭泣
我在这里活着也在这儿死去
我在这里祈祷我在这里迷惘
我在这里寻找在这里失去
……
林英胜在弹奏了一下前奏之后,就开始唱了起来。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一首唱完之后,林英胜对着窦朋进行杀人诛心的道“这位先生你觉得怎么样?还可以吗?”
林英胜这话的语气有点冲的味道,听的旁边两个男的不爽,其中一位正是朴素,他开口“这位兄弟,你们认识?”
“是认识,年前见过。就在周逊家里。”林英胜干脆明确的回答,这位也是情敌。虽然现在还不是,但前世是,所以得先发制人,得把这个苗头压死。
“哦,原来是逊儿哥的新男朋友。”
“真是失敬失敬,请问贵姓啊?”
“在下林英胜”林英胜的口气还是有点不善的道。
“这位朋友的语气也太冲了吧。”朴素听着林英胜的话也有不客气起来。
“不就会首摇滚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就是了不起,咋滴?”
“不就是音乐吗?谁不会呀?要比比吗?”这时在一边的另一个男的说话了。
“比就比谁怕谁呀?你们先来。”林英胜说完又转过来对着黄世发道:“黄经理真的不好意思,借用贵地唱唱歌了,谢谢了。”
黄世发一直也都在台下看着,这时听见他们要斗歌,哪能不同意呀?
“没事,你们差乐器,我给你们准备着。”
说完立马安排了乐队准备着。
这边朴素已经站在舞台上,就见他连续做了几个深呼吸,拿起前面的麦克风终于开口:“我是朴素!麦田的朴素!”
一句话说出来,瞬间就吊起了所有人的胃口,现在的麦田唱片公司的名声挺大。
而眼前这人作为麦田的歌手,光是麦田这个身份就已经让气氛热烈起来,两眼放光。
台下这些客人的反应,让他有一种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成功感。
今天在这里我为大家唱首我今年要发行的歌,希望大家喜欢。
然后从怀里拿了一张曲谱给乐队熟悉一下,这才站在麦克风前等着乐队音乐响起。
那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
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
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
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
她们都老了吧
她们在哪里呀
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
……
不得不说,朴素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平心而论这首歌演唱的水平不错,如果安静下来聆听,掌声自然少不了。
然而,刚刚说的是摇滚,所有人全都以为会是一首痛快淋漓的狂放之曲,谁知道竟然唱起来安静的让人想要睡觉,顿时一个个面面相觑。
朴素一曲终了,掌声稀稀落落,只不过他根本就没有感受到气氛的怪异,反而还有点儿洋洋得意的沾沾自喜,扭头先是看向吧台方向。
就这?
然后全都下意识的去看林英胜,然后就发现林英胜正趴在桌子那边写着曲谱。
“林先生!我唱完了,该你了吧!”朴素勾了勾手指,张狂至极,一脸的轻蔑,在他看来,自己一个签约的歌手,唱的又是准备发行的歌,肯定能赢。
林英胜将写好的曲谱交给乐手,刚才听了朴素《那些花儿》,自己心里也在盘算着怎么算是碾压。
既然人家唱了新歌,自己要拿出一首老歌,显示不出自己的水平,林英胜的原则是既然要打你,那就必须打到你心服口服!
摇滚,必须得摇滚,来首魔改版的小芳。
不知道大家听没听过某音上红极一时的“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嘶吼版本,柔弱的小姑娘瞬间变身为金刚芭比。
更有人说过如果高速路上听这首歌,很大可能会下去扛起汽车狂奔。
魔改的《小芳》
村里有个姑娘她叫小芳
长得好看她又善良
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辫子粗又长
在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
你和我来到小河旁
从没流过的泪水
随着小河淌
谢谢你给我的爱
今生今世我不忘怀
谢谢你给我的温柔
……
林英胜手持麦克风,在乐队的加入,很快电子琴的应和响起,鼓点加入,电吉他直接燃爆全场。
似乎就是一瞬间,整个曲风从浅吟低唱直接进入到了火山爆发,林英胜如同狂暴的雄狮在嘶吼着。
在呐喊!
音符刺激着全身的血液,每个人都能体会到细胞在跳动,血液在奔涌,澎湃的感觉就是想要跟着旋律蹦跳起来。
黄世发看着台上的林英胜,竟然隐约间像是看到了战场上扛着爆破筒冲锋的战士。
黄世发知道自己捡到宝了。
那一句一句的歌词,像是加特林在不断的倾泻着子弹,整个歌舞厅内所有人,全部都出现了那种汗毛而立的感觉。
林英胜已经是完全沉浸在这种状态当中,哪怕台下只有四五十人的样子,但是这些人挥动起来的手臂,跟着节奏打着拍子。
身后的乐手虽然期间有些失误,应该是对曲谱,不太熟的缘故。但是无伤大雅,全部被林英胜的嘶吼呐喊掩盖下去。
金属般的嗓音,劲爆的鼓点,这才是真正的摇滚!
朴素他们几个人就站在角落当中,整张脸在迪斯科灯球闪烁中,忽明忽暗,面无表情,大脑一片空白。
这首歌,不论原唱者是谁,在现场的演绎当中,自己都无法和林英胜相提并论,这一点,他认输!
很快整个身影隐没在昏暗当中,等到林英胜演唱结束时,再想从人群当中找不他们几个人,那自然连鬼影子都没有。
“我擦!太爽了!牛逼!”
“再来一遍呗!”
“是啊!还不够过瘾,再来一遍!”
林英胜唱完了之后,在台上喘的有点厉害,只能摆了摆手:“各位,还是给我留条命吧!这歌听着带劲儿,唱起来费命啊!”
感谢了几句之后。黄世发也马上从后台走了上来拿着话筒道,“林先生刚才唱的这首歌有点伤喉咙,现在很累了,我们让他休息一下,好不好!”
“好”
“不好”
……
乱糟糟的两种声音混杂在一起,他们乱,黄世发可不乱,他深知奇货可居的重要性。
他抱歉的给大家摆摆手,“抱歉,抱歉,今天林先生真的是累了,所以明天,明天!谢谢大家,谢谢!”
林英胜把这一首歌唱后,就觉得嗓子有些火辣辣的,打正算是不是该休息一下了。
黄世发先对着林英胜点点头,示意他下去休息,林英胜会意,把吉他还给乐队,就匆匆的下台了。
林英胜先到吧台这边点了一杯饮料,端起来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林英胜,已经去休息了,接下来欢迎我们的老朋友,黄勃,为大家演唱朋友。”
林英胜正喝着饮料呢,听到黄世发的话,顿时就呛住了。
“咳咳咳咳咳……”
等他好容易理顺了自己的气,朝着台上看过去。
咦,卧槽,还真的是哎!还真是这个人?
等黄世发走过来了,林英胜拉住他问道,“台上这个也是咱们这里的歌手?”
黄世发点点头,“对呀,他拍戏去了,拍完刚回来,听到咱们这里有麻烦立马跑过来的。”
林英胜恍然,是啦,演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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