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女,我把老婆宠上天

第116章 如果爱,就大胆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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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嫂办事还算利索,她很快就联系了一位专科医生。 而且,那位女医生对梅嫂给出的报酬,也是十分的满意。 她马上根据之前的诊断结果,先开了一些口服和外用的药,让梅嫂先带回去,说下午她亲自上门再做一次检查。 这件事的妥当处理,让沈雪娇彻底安下心来,紧接着,她开始催促沈四海张罗人手,打算向萧可凡实施报复。 此时的萧可凡,就是这姐弟二人眼中钉、喉中刺,让这姐弟二人寝食难安。 再说成天待在金陵世家大酒店的萧可凡,这么大的经营,难免要亲手处理很多的事务。 她现在才感觉到,身居高位,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那些令人仰望的光鲜背后,往往是呕心沥血的付出。 酒店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不是来向她请示,就是让她批一些文件。 凡是一些大的经营决策,都必须要经过她的过目和首肯。 当然,这些事务,大多是秘书先整理和筛选好了的,只是众多日常经营中的一部分而已。 各种社会活动,也是接踵而来,几乎每天都有邀请函送到她的办公桌上。 萧可凡忙得连照顾灵儿的时间都被挤占掉了,只有在晚上,才能搂着灵儿等她熟睡后才去洗漱。 不过,灵儿成天粘着苏晨,开心得几乎忘了自己还有个妈妈。 再说,灵儿身边还有四个专职人员,有洗衣的,有专门教灵儿功课的,有陪灵儿做游戏玩乐高的。 位于66层居住区的各种设施,齐全得令人咋舌,这些,都是为了灵儿最近增添的。 “萧可凡”三个字,已经在金陵的上流圈里,慢慢被人知晓。 萧可凡已经连自己给自己洗衣服的机会都没有了,所有的衣服,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干洗后又熨烫整齐,她的卧室还有一间衣帽间。 衣帽间里的架子上,冬春秋夏的各款衣服,甚至比一些品牌店陈列的商品还要多。 光摆放在一排格子柜上的各种名牌包,几乎囊括了欧洲所有的奢侈品牌子。 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还真让萧可凡一时适应不了。花店的那种忙,是劳身,可这酒店的忙,却是劳心。 她压根就没有想到过,自己的鞋子,数量和款式都会多得连自己都不清楚有多少。 每天早上起床后,侍奉她和灵儿的人,早已列队在外面的厅里候着。 她的起居,就差别人给喂饭和擦屁股了。 她知道,是那个该死的混蛋在宠着她。 那个曾经丧心病狂,胆大包天的混蛋,现在却畏首畏尾,离她的卧室这么近,却不敢越雷池半步。 她又恨起这个混蛋来,恨他现在像个绅士,她倒希望,这个混蛋现在无赖一些,流氓一些。 萧可凡就像一道新植入的风景,开始频频出现在金陵的富豪们面前,引得无数的成功男士,都不免对她产生出一丝浮想。 在量身定制的时装上身,加上她本来就不俗的长相,萧可凡的靓丽,只有北晨集团的美女总裁林婉茹才可以媲美。 这两人美艳的容貌,不俗的气质,居然成了金陵地面上顶流男士们追逐的对象。 可是,虽然这两人都身处上流社会,但和那些善于交际的柳蒲女人,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她们二人的美艳和高冷,让一些想入非非的富家子弟们,往往是望而却步。 说实在的,萧可凡并没有感到极大的快乐,而是一种无形的压力,把自己压得喘不过气来。 她毕竟出身卑微,从小没有被家族式的环境熏陶过,对一些大的场面,大的项目,都有着来自心底里的胆怯。 好几次,她鼓足了勇气,向苏晨诉说了自己的苦恼。 可是这个混蛋,又像个痞子一样,笑着说让她大胆去干,大不了把金陵世家大酒店赔个精光,那也不算是什么事,就当练手玩了。 你听听,这混蛋说的,还是人话吗? 围在萧可凡身边的人不少,可是没有一个人能让萧可凡倾诉的。 那个林婉茹,已经在萧可凡面前变得是唯唯诺诺,就像一个下人,不再是之前那么大方和自信了。 一种孤独,反而占据了萧可凡的心头。 但她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分析自己的这种孤独,作为金陵世家大酒店的总经理,她已经没有了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 她甚至想站在苏晨面前,强硬地说“混蛋,我不干了!” 但她没有这个勇气,在这个混蛋面前,她总是不由自主地再次懦弱了下来。 她生气的时候,敢操起鸡毛掸子,追着苏晨劈头盖脸地狠抽。 但她,又没有勇气和胆识,站在苏晨这个混蛋面前说一个“不”字。 有时候,她真想撂挑子,然后去继续经营花店。 那种高处给自己带来的无形压力,让她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可以说,她不习惯。 她已经没有了一般女人的那种虚荣心,因为什么车子和房子,还有名包和国际一线品牌的化妆品,这些,她现在都不缺。 萧可凡已经不像其他女人那样,需要傍一个有钱的男人,来满足自己对金钱和地位的欲望。 这场泼天的富贵,都让这个混蛋给她一步一步,设套一样的砸到了她的头上。 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已经被一种无形的枷锁束缚着,这个混蛋,在五年前夺去了她的贞操,现在,又抢走了她的灵儿。 灵儿一口一个“傻爸”叫着,幸福得就像掉进了蜜罐一样。 而她的心里,却是一种说不出的另类滋味。 她知道,她要是自己主动开口要一颗天上的星星,这个混蛋绝对会动用一切手段和力量,来搭成一部上天的梯子去给她摘。 她甚至觉得,她天生以来,就是为这个混蛋而生。 这个混蛋夺走了她的贞操,断了她的学业,绝了她求职的门路,害得她低三下四、忍气吞声地苟活了五年。 而现在,又是这个混蛋,千方百计地宠她,简直就是往疯里宠,往死里宠,往天上宠她。 她隐约也能感到,这个混蛋内心的痛楚和仇恨,更能感到他骨子里的善良和偏执。 苏晨,你这个混蛋,到底是什么用材料做成的人? 你这个混蛋,到底是爱我?还是向我赎罪? 如果爱我,就大胆地说出来吧! 如果仅仅是为了赎罪,那么,大可不必,最难熬的日子,已经熬了过来,再深的罪孽,也该消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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