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温柔

第4章 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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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簪书睡醒下楼,在餐厅里看到程文斯时,有些意外。 除了回国当天,程文斯专程回来看了看她,后面她就再也没见过自己这位大忙人爸爸。 “醒了?来吃早餐。”程文斯开口。 “好。” 心里那点轻微的不适应一闪而过,簪书下意识将长发勾到耳朵后别好,像个听话的乖小孩,走到餐桌旁坐下。 客厅电视机在播放着今天的晨间新闻,程文斯背对而坐,没看画面,看似在专心用膳,但簪书知道他在听。 识趣地不出声打扰,簪书安静地拿起勺子喝粥。 等新闻播完,进入广告时段,程文斯才一边拿热毛巾擦手,一边抬起眼来看簪书,再度开口:“工作怎么样?还适应吗?” “挺好的。” “晴山鸣翠的房子去看过了?” “还没。” 簪书有问必答,但也仅限于回答提问,其余的话不多。 程文斯默了默,吩咐:“下午抽时间去一趟,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添置的,过两天我让人帮你搬过去,下周你岚姨和你弟弟就旅游回来了。” “嗯。”簪书淡声应道。 程文斯的意思她懂。 沈君岚会回到这里居住,她们两个最好还是别碰面。 程文斯和她妈妈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沈君岚是他的二婚对象,世家大小姐,娇气得很,每回见着了簪书这个前妻之女,势必都要犯头晕。 以前,不同时期有不同时期的回避方法。 如今簪书要留在京州发展,甫一回国,程文斯就帮她在外面购置了房产。 不知情的人都以为她受尽父亲宠爱,只有她才晓得,她再一次被牺牲掉了。 有家,却被驱逐在外。 罢了,本来这也不像家。 打量着簪书平静无澜的脸色,程文斯忘了已有多久没有好好看看自己的女儿,她在安静地吃着早餐,举止优雅得体。 她的美丽,让他皱起眉。 程家的女儿,其实不必长得如此漂亮。 太过漂亮,会引来过多关注,对他们这种家庭而言,被关注反而不是好事。 “明晚有个饭局,你和我一起参加。”程文斯蓦地出声要求。 对上簪书询问的眼神,他补充解释:“贝塔投资的魏总,看过你在美国留学时对高斯先生的采访,对你的才华欣赏有加,想和你认识。” 贝塔投资,簪书作为财经周刊的员工,在做基础材料收集时,了解过这家公司。 慢慢地品出一丝意味,簪书搁下筷子,不吃了,双手规矩地放在膝盖上。 “相亲局?”她看着程文斯,轻声求证。 程文斯不承认,也不否认。 “魏许比你大几岁,我见过几回,是位很有志气的年轻人,你刚工作,多认识些人,对你没坏处。” 簪书听明白了。 竟还真是在为她牵红线。 普通结交朋友,谁会特地强调年龄。 “我不去。”簪书拒绝。 “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程文斯的确也不是和簪书商量的语气。 “我不去。” 簪书再重复了一遍。 “我为什么要去?他想认识我,我就非去不可吗,爸爸,在你眼里,我就只配得上这种暴发户?” 魏许的发家之路,程文斯比簪书更清楚。 没多少自身能力的成分,属实是站在风口上,猪也能飞。 用一句“暴发户”来形容绝不为过。 然而,被簪书这么直白地拆穿,程文斯心底涌上不悦。 身在他的位子,习惯喜怒不形于色,程文斯仅是声音听起来低了几分:“人家身家逾百亿,名校毕业,谁看不是有为青年,想和你交个朋友罢了,你还看不起人。” 簪书毫无波动,甚至还有点想笑。 谁稀罕这个朋友了。 身家比他显赫惊人得多的,她又不是不认识。 她还亲过咬过睡过,她骄傲了吗,她到处去说了吗。 真是的。 簪书到底年纪轻,脸上不太能藏得住事,程文斯一眼就能把她看透。 短暂地停顿。 “魏许这种吃机遇的,的确比不上厉家背景深厚,你倒是喜欢厉家那位,问题是,他看得上你吗?” 程文斯并不是在打击或讽刺,他的口吻相当平淡,仅在陈述事实,客观得就像一页公事公办的红头文件。 正是因为他的态度,这么轻描淡写地就把少女心事晾晒出来,簪书才一瞬间就大为光火。 她难得有机会和程文斯坐下来吃一顿饭,真不想和他吵架的。 可惜现在,她忍不住。 扯谁不好,非扯厉衔青。 她都快饿死了,他还和她提那只吃不到的鸡腿。 簪书抿了抿唇:“是是是,看不上我,问题是,厉家看不上的是我吗?” 这个圈层里,每一桩婚姻,都涉及背后的资源置换,个人不重要,重要的是身后的家世背景。 “爸爸你的位置不及厉家人高,人家觉得你的女儿配不上,特别正常。” 簪书笑了声,语气里带上懂事的安慰:“您再加把劲啊,千万别摆烂,别躺平,五十三岁正是奋斗的年纪,争取让自己再上一个新台阶。” 簪书承认自己有夸张的成分。 侃归侃,程文斯的职务并不低。 有位这么牛逼的老爸,簪书在京州的名门小姐之中,能排得进前三。 倘若不是她的妈妈犯过事,蹲了几年,成为世人眼中的污点,以她的出身、样貌、才学,配哪户公子都绰绰有余。 程文斯再冷静,听到簪书连珠炮似的一句接一句,也无法再维持面不改色。 “没教养!谁教你这么和我说话的?” 一顿早餐吃到这里,再继续吃下去也没什么意思,簪书无所谓地推开椅子站起来。 “我小时候你工作忙,岚姨不喜欢我,没人管我,我在这里自生自灭的时候,是谁把我带回了家,把我当成了心肝宝贝疼,你不是最清楚吗?” 簪书微笑,笑意却没到达眼底,清澈明亮的双眸,写满浓烈的倔。 “我衔青哥哥教的,您要算账,找他去。” 簪书还好心地指了指窗外。 同一个大院里,行道树拐过几道弯,最僻静清幽的地方,也是保卫等级最高的一处,住的那户人家姓厉。 “不过我哥成年后就搬出去住了,你在那里,应该找不到他。” “需要我把他的 簪书在笑,笑得十分乖巧,需要定睛细看,才能捕捉到深埋其中的一丝叛逆。 给程文斯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去找厉家的太子爷算账。 更别说本就因为自己对女儿疏于管教,才让簪书打小就跟着厉衔青,学歪了。 程文斯额头青筋直跳,盯着簪书,半晌,挤出一句:“我就不该让你和厉衔青混在一起。” “是不该,可是,迟了。” 她的整个童年,大部分时间都和厉衔青一起度过。 虽然在少女时期,那丝暧昧发芽的情愫被他们察觉,她被送往南方,被迫和厉衔青分开。 但十九岁那年,她考回京州读大学。 程文斯以为她住校,殊不知,大一大二,整整两年,她一天也没住过学校宿舍。 她住进了厉衔青的家。 每一个夜晚,炽热,放纵,荒唐。 而且,爽。 床都散架了几张。 她和他做尽了禁忌放浪之事,从他身上,尝到了人世间最美好的销魂滋味。 直至分手出国。 厉衔青早已流淌在她的血液深处,将她的生命,牢牢打上属于他的印记。 她和他,早就已经纠缠不清了。 * 早餐没吃饱,簪书打车去杂志社,一走进工作区域,敏锐地察觉到几道暗戳戳投向她的视线带了同情。 在工位坐下不久,方滢满面愁容地从主编办公室走出,看到簪书,问:“来了?” 簪书点头打招呼:“方姐早。” 方滢耸耸肩,苦笑再也藏不住,省掉迂回,直接告知:“对厉衔青的专访稿没过,被深域那边退回来了。” 簪书一怔。 才明白过来,为什么一大早,同事们看她的目光都掩不住同情。 采访完成后,对厉衔青的专访稿件,是她一边听录音,一边整理形成的。 她是撰稿人。 她的文字功底扎实,也没有人比她更熟悉厉衔青的说话方式,最终出来的稿件,严谨之余,融进了厉衔青独特的个人风格,方滢和主编看了都很满意,一字未改,送到了深域那边复核。 谁也没想到,堪称完美的稿子,会被无情退回。 “原因?”簪书问。 “这个……” 看着簪书处变不惊的清冷双眸,方滢都有点不太忍心照话直说。 走过来,安慰地捏了捏簪书的肩膀,方滢叹了一口气。 “退稿的消息是深域的秘书室传达的,据说,厉总看完稿子的评价,原话是:一股没心没肺的洋鬼子味。” “……” 簪书甚至都能立刻想到厉衔青说这句话时的表情。 幽沉的黑眸一定冷极了,带着不屑,唇边会挂着一抹淡嘲的弧度。 方滢由衷地发愁:“就没见过这么抽象的评语,这要怎么改啊。” 簪书回答:“改不了一点。” 如果说是报道失实,对他的话理解有误,或者文笔风格等等,起码还有修改的思路。 但,一股没心没肺的洋鬼子味? 这是哪门子改稿意见? 没有一点就事论事的客观,全是借题发挥的私仇。 内涵她没心没肺呢。 记恨她分手出国,以及,回国后没搭理他。 小气死了。 方滢愁得脸都皱了,脸上写满无计可施:“我和深域那边联系,想约个时间,了解清楚厉总的意图,但是那边答复说,厉总的预约最快也要排到一个月后。” 一个月。 新闻报道最讲究实效,深域近期刚发布了几款新产品,本期寰星周刊如果刊登出去厉衔青的专访,恰恰好能够蹭上一波热度。 若等一个月后,黄花菜都凉了。 眼底掠过一抹沉思,簪书的眼睛忽然变得很亮,下定决心,她从座位站起来,将包包挎到肩上,收齐物品。 “我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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