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开局融合牛魂,战场封神

第14章 目标赵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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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小兄弟救我孩儿性命!”一直沉默的王贲猛然上前一步,抱拳致意,眼中满是感激。 “将军言重了,不过是碰巧遇上罢了。”易枫轻笑摇头,神色淡然,仿佛那惊险一战不过是随手拂去尘埃。 “我亲兵营正缺你这般人物,可愿入我麾下?”王贲顺势开口,这是回报救命之恩最直接的方式。 “多谢将军厚爱,小子还想在新兵营里多历练些时日。”易枫不假思索,婉言推拒。 进亲兵营固然安稳,跟着王贲飞黄腾达也并非妄想。但他志不在此。 如今他已有足够实力,又逢秦国军功制度鼎盛,他要凭自己一刀一枪杀出前程,而不是依附权门,寄人篱下。 唯有自立,方能行远;一旦依附王家,终其一生也不过是其羽翼之臣——这不是他想要的命运。 “好!有骨气!”王贲与王翦对视一眼,非但不恼,反而越看越喜。 “若哪天改主意了,随时来找我。”王贲最后撂下一句话,语气温和却不容忽视。 “多谢将军!”易枫再次拱手,态度谦逊而不卑。 待两位大将离去,王离才重重拍了下易枫肩膀,嘴角扬起:“我就知道,我没看走眼!” “男儿当自强。”易枫望着远方,声音平静却透着锋芒。 “好一个男儿当自强!”王离朗声一笑,眸光灼灼,二人并肩返回营地。 五日后,三十万大军集结完毕。 二十万老兵压阵,十万新兵随行。秦廷有意借此次出征,让新老将士协同作战,锤炼新生力量。 连年征战,国中青壮折损严重,老兵凋零,尸骨未寒。迫不得已,征兵年纪逐年下调——从前是十七岁入伍,如今已提前至十四岁。 再这样打下去,恐怕不出十年,连拿刀的人都凑不齐了。 数日后,大军开拔。 目标:赵国邺城。 此地位置极为关键,南距安阳不足二十公里,北望邯郸仅四十余里,几乎贴着赵都咽喉而立。 一旦拿下邺城,秦军便可兵锋直指邯郸,震慑赵国中枢,同时对韩、魏形成巨大压迫。 但易枫心知肚明——历史上这一战,桓齮、王翦、杨端和联手出击,最终也没能攻克邺城,只夺下周边九城便收兵而还。 不过此刻的他,不过是一名无名小卒,左右不了战局。 他能做的,只有在战场上多斩敌首,多立军功,一步步攀上高位。直到某一天,能亲自执掌帅印,率军出征,主宰自己的命运。 王贲亲率五万先锋率先启程,直扑赵境。 这支先锋军中,一万铁骑奔雷掣电,四万步卒如山推进。 而王离统领的一万新兵,正是这五万先锋中的一员——也是唯一一支由新兵组成的部队。 毕竟先锋乃全军尖刀,历来由精锐老兵担任。一旦前锋溃败,后军士气必将崩塌,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一万新兵能否扛住战火洗礼,尚未可知。 而王离这支新兵之所以能挤进那五万先锋军的行列,全靠他是王贲之子、王翦之孙——根正苗红,背景硬得很。 打仗最来劲的是什么?当然是冲在最前面的人。先锋部队功劳最大,升官最快,但代价也最直接——死得也最容易。 这位置可不是白来的,王贲是拼了老命才抢到手的。 至于桓齮、王翦和杨端和,则带着剩下的二十五万大军压阵跟进,像一把缓缓出鞘的巨剑,蓄势待发。 “你说……咱们会不会死在战场上?” 队伍中,不少新兵脸色发白,低声嘀咕。 谁也没想到,刚编入军队没多久,转头就要踏进赵国地界。这些从未见过血的菜鸟,心都开始打颤。 当然,也有不怕死的。双眼放光,满脸亢奋,脑子里全是封侯拜将、光宗耀祖的画面。他们巴不得立刻杀敌立功,改命翻身。 易枫心里也泛起一丝波澜。他不求封爵,只想着多砍几个敌人,换些赏钱买牛回家,让小妹穿暖吃饱。 “也不知道娘的病好点了没,小妹有没有乖乖听话?” 一念及此,心头忽地涌上一股牵挂。那个总追着他喊“大兄”的小姑娘,如今是否还在村口张望? “传令!加派人手,前方探路!” 眼看大军即将进入赵境,虽已有斥候先行,王贲仍不敢大意。五万人的性命,容不得半点闪失。 “将军,末将愿派部下前去探路!” 王离越众而出,抱拳请命。 其他几支队伍早已派出人马,唯独他们这支新兵一直按兵不动。他咽不下这口气——这不是明摆着被当累赘吗? “你那群新兵蛋子,行不行啊?”立刻有将领冷笑出声,“连刀都没沾过血,别还没见敌军,自己先踩塌一片林子暴露了。” 这也是王贲迟迟未动的原因。带王离来,本意是让他跟着学点真本事,顺便捞点战功镀金,不是让他送命的。 “若出纰漏,末将甘受军法。”王离声音沉稳,目光如铁。 他不想只做个跟班,混个影子功劳。这一战,他要亲自撕开一道口子。 王贲沉默片刻,终于点头:“准了。派一支百人队前出探路。” “是!末将遵命!”王离领令,立即调兵。 他派出的,正是易枫所在的两屯人马——一百精锐,由他亲手挑选。这不仅是一次任务,更是一次机会:给易枫练手,也给他立功的门路。 秦军编制严谨:五人为伍,设伍长;二伍为什,设什长;五什为屯,屯长统之;二屯为百,百将掌兵。五百人设五百主,千人则由二五百主统领,称“千人将”。 基层四职——伍长、什长、屯长、百将——皆无秩禄,属士卒头目,真正冲锋陷阵的脊梁。 王离这支新兵中,屯长与百将皆由老兵充任,可伍长和什长却只能从新兵里临时提拔。一万人马,哪来那么多老兵填坑? 于是,易枫成了什长。小山和小虎也当上了伍长,还正好归在他麾下。 这一什十人,几乎全来自同一个村,只有两个是邻村凑进来的。 他们都抢着进易枫这一组,对他恭敬有加。 为啥? 当初易枫一人持剑,连斩四头猛虎的事,全村人都看见了。跟着这样的人打仗,活命的机会都大几分。敬畏二字,刻在骨子里。 “小山!小虎!带人跟我走!” 命令一下,易枫立刻行动。他那一屯的百将名叫赵三,是个久经沙场的老卒,眼神冷得像刀锋。 赵三接到王离的命令后,立刻将手下的十什人马拆成十队,分头向前方探路。 易枫这一什单独成一路,迅速朝着边境推进。 赵三亲自跟了上去。 他当初亲眼见识过易枫出手,那身手简直骇人听闻。跟着这小子走,哪怕撞上敌军,只要不是千军万马,基本稳如泰山。他心里门儿清,因此一路上安安分分,绝不瞎指挥。 易枫带着小山、小虎几人疾步穿行,赵三紧随其后,一行人很快踏入赵国边境。 此处群山连绵,荒草遮天蔽日,正是藏匿探子的绝佳之地,寻常人肉眼难辨敌踪。 可这对易枫来说,形同虚设。 他一边前行,一边开启那远超常人的听觉,以自身为中心,百米之内风吹草动皆无所遁形。 “这耳朵,真他妈好用!” 易枫心中暗爽,根本不用刻意搜寻,方圆百米有没有埋伏、暗哨,一听便知。 所以他脚步极快,几乎是在林间穿梭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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