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幕放映:现代生活震撼古人!

第45章 艺术不是来源于生活,它跟生活比差远了。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所有时空。 所有位面。 在看到罗老师讲述的案件后都被雷到了。 一整个亚麻呆住。 不敢相信,这世上竟然还有如此畜生的人! 这要是生在他们的朝代。 根本不用官府出手。 家里的宗族长辈就能够把他们三个都拉去浸猪笼。 沉江。 而对于出现在面前的选择题。 有先前的案例在。 大部分人虽然情不甘心不愿,但都选择了没有犯罪。 结果得到的答案是【回答错误】。 “这……这答案怎么就是错的了呢?” “李四和那女子之间发生的关系不是双方自愿的吗?” “白嫖案双方同意就没犯罪,怎么这次双方不但没有金钱交易,还都是同意的情况下却反而犯罪了呢?” 万朝古人不解。 罗老师也在这时给出了解释: 【“李四构不构成犯罪?” “李四得到了这个女的同意,所以不构成对吧?” “当年90%的同学是这么答的。” “李四虽然得到了女方的同意,但张三构不构成强奸呢?张三构成吧?” “那你是不是在帮张三强奸呢?” “你通过和女方发生关系在帮助张三强奸,不就是强奸罪的帮助犯吗?” “两人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所以在这个案件中,虽然两个人都发生了关系,但问题在于李四是普通型强奸还是轮奸?” “普通型强奸,因为轮奸的意思是两个人都是违背妇女意愿,分别和其发生的关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他是普通型强奸的共同犯罪。” “司法实践中总有大量的一些恶性事件,诡异案件,变态案件,不断的挑战着我们的刑法理论。”】 “点开之前:这案件能有多变态? 点开之后:卧槽,还能这么变态!” “那么张三的宝贝儿子就是这场案件中的不在场最大受害人。” “《是个外人都能勾引成功》” “全员完全变态。” “有种小黄文的感觉啊。” “艺术不是来源于生活,它跟生活比差远了。” “考你们一道司法题。 公交车上,小明看见小偷偷了一位女士的包包,灵机一动,说:“妈妈你包掉了,这位叔叔帮你捡起来了。” 小偷尴尬笑了笑把包还给了她。下车的时候,那位女士拉着小明下车。 小明急了说:“她不是我妈妈!” 乘客们都笑着说:“这孩子又调皮了。” 然后小明被卖到外地挖煤,小明努力工作,得到了煤老板的赏识,认其为义父,一年后煤老板离奇死亡,把家产传给了小明。 小明为了感谢当初拐卖他的女士,四处打听才找到那位女士,并从一个乡路边红灯区把她赎了回来,请她大吃一顿,然后卖到了生意更好的东莞。 晚上,小明收到电话,母亲已经病危,最后透露小明是从人贩手里买的,留下一丝线索就撒手人寰。 小明几经艰苦找到生母,结果就是东莞那个,生母表示当年第一次拐卖小孩被公安通缉,一个煤老板收留了她,和煤老板有了小明后,被老板正室发现,偷偷将小明卖给人贩。 而知道真相的小明已经和煤老板女儿有了孩子。尴尬悲痛时,做了鉴定却发现老板女儿和他没有血缘关系,小明高兴之余,和自己孩子也做了鉴定,结果孩子和小明不是父子,最后小明发现孩子和煤老板才是亲子关系! 问:这个故事中出现了几次违法犯罪行为?涉嫌什么罪名?如何量刑?(本题30分)” “这不是人间的案件吧,阿Sir?” “碳基生物无法达到的变态高度。”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经常骂一个人猪狗不如,时常觉得这是对猪和狗的侮辱,因为猪和狗不可能有这么坏。” …… …… …… 各朝街头。 大多百姓虽然都没读过书。 但经过罗老师的分析。 也是不难发现这相较于古代的判刑标准来说。 更加清晰透明。 通俗易懂。 且有法可依。 “原来是这样啊,还能这么断案!” “青天大老爷啊!” “竟然能想出让外人勾引儿媳妇,然后再自己和其发生关系?啧啧啧……如此阴险的计谋,这张三也是个人物啊。” “等一下,你这么一提,我好像突然间想起来最近两天我媳妇见到我爹总是怪怪的表情。” “啊?莫非?” “不好!我说我爹怎么会在我成家后就一直没管过我,还允许我每日早出晚归,天没暗还不准回去呢!” 街道上。 一个少爷打扮的人火急火燎的跑回了家中。 …… 大清。 乾隆懊悔的捏紧拳头。 竟然是这样!? 后世的法律居然和他们的大清律法是一样的! 只要有罪行参与。 都得按同谋论罪! 朕竟然没有把题答对。 白白错失了一个天赐奖励的机会! …… 大秦。 李斯望着天幕时不时的点着头。 作为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 李斯毫无疑问是法律界的权威。 因此。 更能理解这种定罪标准的科学性! “这司法解释倒是合情合理。” “李四和女子的行为虽是自愿,但却是在张三教唆和威胁的情况下。” “司法将其视为帮凶,理应如此。” “嗯?” 说着的李斯,注意到了评论区里发出的一条司法考题。 正想着做做看自己能不能做对。 然后。 当他意识到那上面写的是什么时。 一切都已经晚了…… …… 大宋。 包拯也注意到了那道司法题。 当即脑壳宕机了。 惊愕的表情甚为明显。 他一生之中接触过的离奇案件无数。 但一时之间竟也分辨不清这母子互拐案该怎么评判? “母亲拐了儿子。” “儿子长大后又拐了母亲。” “母亲说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义父煤老板,但他已经和煤老板的女儿有了儿子。” “经血缘鉴定,自己和煤老板不是亲生父子,可自己的儿子却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反而与煤老板有?” “那岂不是意味着煤老板还和他女儿……”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 大明。 朱元璋大概能理解官员为什么会喊民众刁民了。 如此复杂且变态的案件,如果他是当官的,他也不想理。 特别是评论区里面举例的那个公交车母子拐卖案。 这么复杂的关系。 以他的脑子根本理不清。 只想快刀斩乱麻。 全部都宰了!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聚慧文学网 m.scjhy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