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年间,长安不仅是全世界最富有的城市,全世界酒徒最多的城市,全世界最人口最杂的城市,还是全世界最时尚的城市。
那时城里不仅有大胆新潮的各类服饰店,开放火辣的胡人街,还有最时髦的长安市民。
走在长安街头,无论是气势恢宏的朱雀大街,还是寻常巷陌小道,总能发现身着异服、气质独特的摩登女郎。她们戴着从高昌国进口的铜墨镜,脚蹬最新款式的麂皮长筒靴,两腮画着圆圆的粉红酒晕妆,像低调出行的大牌明星一样匆匆赶路。即便停顿在空中的香水味,也是正宗的龙涎香派头。
还有人穿着灯笼裤出门,头戴一顶朝天椒式样的卷边胡帽,吹着口哨像风一样从你身边飘然而过,别提多潇洒。
相比而言,那些穿着用假羽毛做的百鸟裙,额头上贴着金花钿,浑身散发出薄荷味道的女孩,以及头扎方巾幞头,整天只知摇头晃脑的穷酸书生,就略显土鳖。
当然以上是按当时的审美标准而言,假如用现在人的眼光来看,那些时髦女郎的妆容滑稽的简直就跟俄罗斯套娃相似,而穿灯笼裤的无疑是扑克牌里的小丑王。
因而按此逻辑,长安最最时尚的,其实还是那些颓废的地下文艺青年,他们穿人字拖,喝鸡尾酒、搞同性恋和纹身,直到现在也不过时。
除了时尚,长安还盛产虚荣,住在富人区里的贵妇们互相攀比,宴会上穿的礼服不如人家出彩,或者手上戴的鸽子蛋被情敌比下去,回家就要扯着头发发疯。假如她们知道世上有一种比鸽子蛋还大的魅力叫做内涵,就不会这么想不开。
长安时尚与虚荣泛滥,仿佛人人活着就是为了出风头。很多年前,花墨儿就是生长在这种环境里的女孩。
花墨儿当然也喜欢时尚,但她根本买不起麂皮靴和进口铜墨镜,又不想做土鳖,所以就把自己发展成了一个随心所欲的自由派:除了有意而为——比如勾引韩随大风——平时穿最简单的素罗衫,趿拉着又轻巧又便利的绣花鞋,靠沾花惹草弄出一身自然清香。除此之外,整个人的状态也像天上的云彩一样漫不经心,飘到哪儿算哪儿。结果在不知不觉中,在高贵和土鳖之间,走出了一种属于自己的时尚态度,这种态度就叫做爱谁谁。
换言之,随性而灵动,自由而自在,一切靠他妈天性去雕琢吧。我们知道,这种天性雕琢,实际上比一身国际名牌的大明星还高级。
但花墨儿自己不知道。她就这样浑然不知却又超凡脱俗地活着。
花墨儿爱上韩随大风的时候,实际上还是个孩子。她刚满十五周岁,虽然身体已经发育得很成熟,但脸上的稚气未脱,即便说起话来,也有奶声奶气的成分。但即便世上最简单的女孩一旦动起心思来也让人琢磨不透。在没遇到心动的人之前,花墨儿顽劣不堪,经常趿拉着鞋子到处乱窜。等遇上了韩随大风,一切都变了。
如前所述,这种变化的具体体现就是爱打扮,爱装淑女和爱走猫步。
韩随大风虽说是个混混,整天游手好闲、浑浑噩噩地过日子,实际上却是个心细如发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毫发无损地混到今天。花墨儿第一次在他面前出现时他没太在意,只是觉得这姑娘走路有一点古怪,好像在试图用两条长腿编一个空气麻花出来,又好像在踩着某种鼓点直线前行。第二次就察觉这姑娘是故意的。第三次就判断出对方十有八成是想引起自己的注意。
所以当花墨儿装模作样、第四次在他经常出现的荷包巷里撑着油纸伞款款而行时,他果断地从旁边胡同里窜出来,挡住了她的去路。
花墨儿表面一团慌张,内心欢喜到极点,这么多天的辛苦付出,如今总算看到了回报。这时她很激动,感觉胸膛里有一头小鹿要从嘴巴跳出来。与此同时,作为一个女孩,难免因自己的小伎俩即将得逞而兴奋得想要张牙舞爪。但淑女的有关行为准则告诉她,此时务必矜持。
她低着头匆匆向左闪,韩随大风也恰巧往她左边闪。
她又低着头匆匆向右闪,韩随大风也恰巧往她右边闪。
两个人折腾了好几个来回,总也错不过去这条可容下五匹马的大宽巷。花墨儿只好抬起头与韩随大风慌乱地对视了一眼,脸腾地红了。
仿佛被一种温暖发烫的力量锤了心脏一下——韩随大风盯着那张像熟番茄一样红到不能再红的小脸,瞬间也爱上了她。甚至生出了保护她一辈子的念头。这就说明,无论古代还是现代,女人的慌乱和羞涩都会产生一种巨大魅力,男人总是为该魅力着迷。
其实当时花墨儿一点也不慌乱,更不怕羞,只不过作为女人天生就是有这种本事——总可以抓住最恰当的机会在她想脸红的男人面前恰当地脸红。后来韩随大风在认清这个事实后,就忍不住大发感慨,说了一些诸如“女人太可怕,可怕到甚至能自由地控制自己的交感神经”之类的鬼话。
直到两人闪到第八回合,韩随大风确认她是铁了心不肯从旁边老大一片空隙当中穿过去,就干脆张开双臂,握住了她的双手。花墨儿想挣脱,但根本挣不脱。于是两个人就这样面贴面、双手握双手,形成了一幅要在巷子里跳探戈的画面。以下是两个人跳探戈时的对话——
韩随大风:“你是谁?”
花墨儿:“放开我。”
韩随大风:“说,谁派你来的?”
花墨儿:“奴家今年17。”
韩随大风:“你是不是来找我的?”
花墨儿:“手好痛。”
韩随大风:“你这把油纸伞好漂亮,哪里买的?”
花墨儿:“不下雨了吗?”
韩随大风:“陪我去喝一杯。”
花墨儿:“不去。”
韩随大风:“那你要干吗?”
花墨儿:“我不是故意的。”
……
听听这都叫聊了些啥!这也难怪,刚碰出爱情火花的男女无异于两只无头苍蝇,不但思想上出现了真空,负责语言逻辑的中枢神经也彻底失灵,彼此交流起来全靠意会。
此时春天的柳条刚开始萌芽,两人就这样稀里糊涂谈起了恋爱。从刻意偶遇,到定点约会,从偷偷开房,到公然同居,从矜持,到放肆,度过了一段类似于小鹿乱撞鸡飞猴急的欢快时光。
他们形影不离,调起情来百无禁忌,以至生物钟也出现了紊乱。别人家才刚刚把热腾腾的午饭端上炕桌,两人已双双醉倒在对方的眼神里不省人事;等到全街坊最能熬的王老汉都吹灯拔蜡上炕睡了大觉,他们却像两只夜行猫一样正爬上屋顶——打算寻找流星许个愿。
两人甚至互相为对方写诗,花墨儿写的是“春风起,儿心荡,大好的少年迎风飘扬”,临末羞羞答答点题: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落款:风儿雅正。
韩随大风则浪漫地回以“当花火点亮墨的夜,你闭上眼,侧着面,由此画出世上最美的曲线”,落款:爱你一万年。
等等诸如此类。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两口子准是抽了哪门子风。但再美的花火也总有熄火的时候,等相处了大半年,两人熟到闭着眼都能背出对方身体哪里有颗痣时,就不再作诗,而是唇枪舌剑地开始吵架。吵架的理由无非如下几点:
一、花墨儿从街坊老药婆那里听说韩随大风以前很风流,经常去平康坊红柳巷——那可不是什么正经男人该去的地方——瞎闲逛,搞得里面好多姑娘都认识他,私底下还给他起了个不明就里的外号,叫真武神驴。
二、花墨儿从老药婆那里听说韩随大风以前还是个热心肠,宽窄巷子卖雪花膏的小胖寡妇、四两胡同卖豆糕的大奶牛、蛤蟆街烙胡饼的孙二娘,就没有一个他不想关照的。其中孙二娘的小儿子跟他长得很像。
三、花墨儿又从老药婆那里听说韩随大风以前不但是个热心肠,还是个倒霉蛋,很好赌,结果又被人家起个外号,叫大眼漏子——别名千金散。之所以能穷到现在,全跟赌一场输一场有关……
总之这个男人之前的私生活一塌糊涂,简直像敞开裤腰的老娘们一样毫无节制。
假如老药婆子所说全部属实的话,那以前的韩随大风基本可以总结为是这样一个人:不务正业、好色、像个胡同串子、到处播种、烂赌,以及败家。
没一样提得起来。
花墨儿咬着牙根听完,七窍当时差点冒出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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